本帖最后由 燕落77 于 2018-8-4 11:53 编辑
轮台县三星砖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5月13日,轮台县三星砖厂主持召开《轮台县三星砖厂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现场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代表刘尊和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巴州环保局专家库成员:青格勒(组长)、胡随喜、周光涛。验收工作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新疆安信达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价后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西环路以西。地理坐标为:N 41o48′1.2",E 83o59′00"。项目区东侧为西环路、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无环境敏感点分布,所处地块地理位置优越,选址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位于城市规划范围之外,场地周边超过500米范围无人畜栖息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8000m2,主要建(构)筑物有一座24门轮窑、两座22门轮窑、办公室和宿舍等。 生产规模为:年产粘土空心砖1000万块。 二、工程变更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除环评中三座24门轮窑实际情况为一座24门轮窑、两座22门轮窑外,其余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与环评报告书内容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粘土拌和。 监测结果显示01-1#炉烟道、02-2#炉烟道、03-3#炉烟道排放口处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186.0mg/m3、SO250.7mg/m3,满足《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1 中其他炉窑、表4 中燃煤(油)炉窑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的要求。 噪声环境影响调查及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各监测点噪声最大值为50.3dB(A),夜间各监测点噪声最大值为47.6dB(A),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验收结论:经现场调查核实,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粘土拌和。 工业炉窑废气采用湿式脱硫除尘设备技术成熟,烟气经处理后,未超出《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1 中其他炉窑、表4 中燃煤(油)炉窑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的要求。不会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经检测采项目区东南西北四点,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验收组决定同意通过本项目验收。 五、后续要求:1、加强砖机生产线扬尘管理,禁止扬尘污染。2、采用双碱法烟气脱硫,严格烟气脱硫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防止脱硫碱液外溢。3、健全环保台账。4、保留一个废气排放口。5、缩小煤场出入口。6、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上述要求已完成整改。
联系人:刘尊 电话:13779683292 监督单位:轮台县环保局 监督电话:0996-4690870
轮台县三星砖厂 2018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