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拉伐(青岛)工业有限公司 阿法拉伐(青岛)工业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生产线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法拉伐(青岛)工业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生产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阿法拉伐(青岛)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简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胶州市吉林道99号,占地面积56.52亩,总投资1200万元,购置主要切割机、焊机、折弯机、锯床、车床、钻床,并建设喷漆房、酸洗房等,建成后年产200台EGC(船舶废气清洁系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已建成厂房,无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⑴废气 ①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二甲苯、VOCS。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P1)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 2 中浓度限值、速率限值。项目运营期间废气污染物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 3 中的浓度限值。 酸洗房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内碱液喷淋后经20m高排气筒(P2)排放,氟化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要求,排放速率及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 ②经预测分析,排放的VOCs、氟化物的贡献值均很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较小。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1#、2#车间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3#、4#车间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现状居住区和规划居住区,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⑵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厂区总排口排放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规定,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⑶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车间的生产设备,车间外风机,其噪声源强在65~90dB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做减振、引风机进口加装消声器等,噪声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经预测,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一般性固废:下脚料、焊渣、收集尘、废滤芯,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落地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堆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该项目固废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⑸环境风险项目生产中最大的潜在危害为环保设备失效造成的环境风险,企业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各生产单元进行监控和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必备的应急措施,并制定厂内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摸拟演习等补偿措施后,危险性指数都有所降低,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比较,该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可满足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表明上述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落实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各项环保指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阿法拉伐(青岛)工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宝岗 联系电话:13608981166 地 址:青岛市胶州市吉林道99号 邮 编:2663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层 邮 编:330000 联系电话:0791-8652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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