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骏辰工艺品制作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骏辰工艺品制作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沈胡路125-2号3门。本项目租赁沈阳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园工业一期C区内已建厂房,建设内容包括喷漆房、晾干房、调色房、展厅及办公室,项目总投资1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566.92m2,要从事工艺品白茬设计喷漆工作,其中工艺品白茬由客户提供,本项目仅进行工艺品白茬的设计喷漆和油漆调色工作。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市于洪区骏辰工艺品制作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9838565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545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500245116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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