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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荔浦金丰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复合肥10万吨绿色纺织纤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时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桂林荔浦金丰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复合肥10万吨绿色纺织纤维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桂林荔浦金丰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复合肥10万吨绿色纺织纤维项目 2、建设地点: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桂林荔浦金丰绿色纤维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6230.04万元 6、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采用生物酶预处理和超声波分离技术生产优质的绿色纺织纤维,生产过程中挤压出的高浓有机废液回收制造有机肥。项目建设规模:年产5万吨有机复合肥10万吨绿色纺织纤维;产品方案:白度50~55%的竹纤维,白度75~78%的木代尔纤维及有机复合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的厂房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调试对周围环境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锅炉由原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的锅炉改造而成,锅炉烟气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氮氧化物。 (2)废水: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原料挤压破碎机、混合机、挤压浓缩机、纤维筛分机、纤维离解机等。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不能利用的竹屑等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利用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的厂房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调试对周围环境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4t/h锅炉由原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的锅炉改造而成,以生物质为燃料,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氮氧化物,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从35m高烟囱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的通过污水管排入荔浦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荔浦河,对荔浦河水质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经采用减振、隔声、消声、吸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原料筛选、洗涤废水过滤工艺产生的碎屑、纤维渣以及生活垃圾。碎屑、纤维渣可回用作锅炉燃料或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要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桂林荔浦金丰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复合肥10万吨绿色纺织纤维项目利用广西肥涛纸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的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建设后可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建设和营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围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建设单位:桂林荔浦金丰绿色纤维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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