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工作进行到公众参与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5]35号)的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理位置:位于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园(B园)1#地块,抚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东南侧,新小线西侧。 项目内容:总占地面积为8990m2。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O+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污水处理规模确定为2500m3/d;年运行360天,处理污水90万t/a;新建道路1515m,路宽15m,路上架设单臂LED路灯140套,道路两侧栽植乔木840株;道路下面敷设综合管网各2026m,包括中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及电力管线;新建暗渠一座,长330m,宽5m,深2m;新建污水处理厂到朗士河排空管线一条,DN300,长150m;敷设自来水供水管线2700m。本项目总投资为7480.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2.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05%。 二、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废气污染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废水污染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的尾水;噪声主要来自污水提升泵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设备;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预处理间、二级处理间及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均安装回收气体管道,通过引风机,将这些恶臭气体输送至恶臭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去除效率不小于90%,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加强绿化,确保厂区绿化率在30%以上,在厂区周围建一定宽度的绿化带,以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经论证是可行的;加强进厂水质控制管理;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出水口各设置一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保证污水处理效率。 (3)地下水环境:厂内所有污水构筑物应进行防渗处理;污水处理厂内设备、管道等均应做好防漏措施,制定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工艺设备及管道是否完好,防治污染物的跑、冒、滴、漏;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监测。 (4)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减震、消声、柔性连接、厂房建筑隔音等手段降低噪声影响; (5)固废:本项目产生污泥及时由污泥运输车装运,日产日清,由抚顺中油优艺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栅渣、沉砂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三废”治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程建设符合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园(B 园)的相关规划。只要工程建设过程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从环保角度衡量,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是针对本项目周围区域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2、您是否了解本项目;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您的日常生活将产生怎样的影响;4、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吗;5、您对该项目总体看法如何;6、您对该项目还有哪些其他看法和建议。您也可以按公布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其它有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东三街1号 电话:13204138818 联系人:苏局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馈信息。 八、公众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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