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对浏阳市顺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万吨花炮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浏阳市顺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浏阳市大瑶镇南阳村,占地面积15000m2,中心位置为北纬27943242°,东经113.121735°。主要从事瓦楞再生纸生产,产品主要供应浏阳地区花炮、烟花生产用纸。 公司原有两条1092型纸机生产线和一条3200型纸机生产线,年生产花炮纸1.2万吨。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厂区原有1092型生产线属于淘汰类。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对厂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淘汰原2台1092型造纸机,选用2台3200机型纸机,其他设备基本不变;对厂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技改完成后项目性质不变,产能保持不变(1.2万吨/年),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不变,废水防治措施不变,总平面布置进行优化。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顺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浏阳市大瑶镇南阳村 邮编:410300 联系人:钟总 联系电话:1397517473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益阳市高新区鹿角园路123号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15997115592 四、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1)地表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菜地和绿植灌溉;项目采用“废水回用零排放”工艺,造纸过程中产生废水全部回用于制浆工序,不外排。企业应加强污水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正常工况生产下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南川河造成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项目不设置锅炉,造纸用蒸汽由浏阳市宏宇热电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外排废气为造纸废水发酵产生的臭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有碎浆机、造纸机、复卷机等,项目设备均为室内安装,根据现有车间布置、设备使用情况,以及在采取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可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关心此项目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工程建设是否支持; (2)工程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3)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 (4)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5)对工程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众参与方式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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