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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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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天津市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隔规划路为华能绿色煤电天津IGCC电站示范工程(拟建项目与此区域距离约120m),南侧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空地,西侧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空地,北侧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碱火炬系统(拟建项目与此区域距离约90m)。
总投资额:4910.28万元
建设进度:拟建项目周期为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建设周期为4个月。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处理规模为2.3万t/d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污水回用和外排水提标改造。其中污水回用系统的设计出水规模11400t/d;提标改造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0t/d。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工程,负责建设污水处理车间、泵房等建筑物和水池等构筑物;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2.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污水回用扩容改造和外排水提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较好,浓度较低,无异味,因而产生的恶臭废气浓度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处理规模为2.3万t/d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污水回用和外排水提标改造。根据设计方案,污水回用系统接纳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16626t/d,设计出水量为11400t/d,全部回用于淡水循环水站;外排水提标改造系统接纳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6804t/d,接纳回用系统反渗透浓水4886 t/d,外排水量11588t/d。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工程机械噪声,包括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噪音,噪声源强为80-8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剩余污泥(含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和废弃药剂等危险废物。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废气中主要含有NH3、H2S等,废气在水底大部分转化为氨盐,只有少数通过液面排溢出来。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水处理设施的生化处理池,池体为封闭结构,无开放水面,所有池体均封闭加盖。本项目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污水回用扩容改造和外排水提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较好,浓度较低,无异味,因而产生的恶臭废气浓度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大部分用通过污水回用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淡水循环水站,减少了废水排放量,同时外排水经本项目提标改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的A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了水污染物排放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项目区地表水环境污染压力。
本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各设备运转正常,各污水管道接口正常、防腐防渗层完整,各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完整不会发生污水泄露污染地下水情况。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工程机械噪声,包括污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噪音,噪声源强为70-85dB(A)。拟建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性能优良、运行噪声小的设备,同时借助建筑物的遮挡及距离衰减作用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主要为沉淀池和Actiflo-Carb排出的剩余污泥,项目剩余污泥排入现有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理系统进行脱水,本项目污泥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但本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运营方应定期依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鉴别监测,以鉴别确定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是否为危险废物。如鉴别监测确定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格的单位(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移送前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贮存管理。
废弃药剂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格的单位(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废活性炭随污泥由天津市裕川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一并清运处置。
四、报告书中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本项目为企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项目污水回用系统的设计产水量为11400t/d、外排水提标改造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0 t/d,出水执行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标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15】121号),本项目建设内容未列于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中“禁止类”和“淘汰类”。符合《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相关规定。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备案的通知》(津滨审批投准【2017】2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结论
项目选址于位于天津市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根据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证,项目厂址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未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政策。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对项目厂址处和最近环境敏感点东方星城的现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1.4km 的空地、距项目地西北方向500m 的空地、东方星城的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SO2 、NO2日均值、小时均值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PM2.5三处监测点位均于2017年4月2日出现超标,PM10三处监测点点位超标倍数分别为1.10、1.13、1.15,PM2.5 三处检点点位超标倍数分别为1.21、1.24、1.25,可能原因是当天气象扩散条件不利,导致雾霾发生。三处监测点位特征因子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2017年08月03日~04日对项目四周厂界的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昼间项目污水处理厂红线处声级范围在62.7dB(A)~64.7dB(A)之间,夜间项目污水处理厂红线处声级范围在42.5dB(A)~44.7dB(A)之间,昼夜间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
根据2017 年3 月27 日至28现状监测结果,大沽排水河、海河各3 个监测断面,水质指标除氨氮、总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铅、镉以外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各个采样点均有超标,铅在排污口处南岸边(0.14 mg/L)、大沽排水河汇入海河口处南岸边(0.47 mg/L)、排污口上游500 米处(0.11 mg/L)处超标。镉在大沽排水河汇入海河口处南岸边(0.05 mg/L)、河口下游500 米南岸边(0.11 mg/L)、河口上游500 米(0.14 mg/L)、河口下游3km(0.12 mg/L)处超标。说明大沽排水河及海河受有机污染及重金属污染。
(4)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动植物油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标准;氟化物、砷、铅、氨氮均达到Ⅳ类标准;亚硝酸盐、镉达到Ⅲ类标准;氰化物达到Ⅱ类标准;pH、汞、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达到Ⅰ类标准。总氮、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Ⅴ类标准,总磷达到Ⅳ类标准,石油类达到Ⅰ类标准。
根据场地包气带污染现状监测结果场地范围各监测点不同层位的包气带样品中氰化物、铅、砷均未检出;镍除WLYJ1(0~20cm)处检出0.02mg/kg,其他样品均未检出;总铬除在WLYJ1(0~20cm和60~100cm)两处分别检出0.01mg/kg和0.02mg/kg,其他样品均未检出;汞、铜、锌、镉在不同点位均有检出,但含量均很低。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
(5)土壤环境
根据场地监测结果,场地范围各监测点不同层位的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本次监测值可作为反应场地总体土壤环境质量的现状值进行保留。
5、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水处理设施的生化处理池,池体为封闭结构,无开放水面,所有池体均封闭加盖。本项目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污水回用扩容改造和外排水提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较好,浓度较低,无异味,因而产生的恶臭废气浓度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外排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大部分用通过污水回用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淡水循环水站,减少了废水排放量,同时外排水经本项目提标改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中的A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了水污染物排放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项目区地表水环境污染压力。
外排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CODCr和氨氮排放对大沽排污河水质影响很小,大沽排污河水质未超过大沽排污河水质目标准。但因大沽排污河与海河现状氨氮浓度均严重超标,因此为改善大沽排污河水质,污水处理厂应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各设备运转正常,各污水管道接口正常、防腐防渗层完整,各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完整不会发生污水泄露污染地下水情况;非正常状况下,重点预测了污水回用系统进水管道(地上高架管道)和场地下游新建全埋地下池体清洗中和池(地下埋深3.0m)由于管道及接口防腐、防渗措施老化失效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防渗措施失效等原因造成的污水泄漏的情况下,具有污染地下水的潜在风险,相关管道设备、建(构)筑物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中预测地上高架管道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并关闭阀门,两个阀门间管道内污水泄漏,以及场区内全埋地下池体,每月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检查工作,因其一旦发生泄漏不易发现,按泄漏30天计算,预测了管道和池体泄漏100天、1000天、3650天、7300天、18250天时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平面位置关系,预测期超Ⅳ类标准范围均未超场界。
(4)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此外,企业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项目在发生风险事故后如能立即启动厂区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造成较大危险。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认为,项目存在一定风险,但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可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今后实际生产情况结合本报告中提出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更详实的项目应急预案,确保防范措施的运行。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产业定位、功能定位,项目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在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本评价认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减少三废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并切实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事故应急预案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预测评价结果,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联系人:  李晓英     联系电话:15900267728
评价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865号创意大厦5-701D区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26619668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方式和期限
1.方式
[url=mailto:%E6%8B%A8%E6%89%93%E7%94%B5%E8%AF%9D022-66196681%E6%88%96%E5%8F%91%E9%80%81%E9%82%AE%E4%BB%B6%E5%88%B0liuwenwu@tjeco-city.com]拨打电话022-66196681或发送邮件到liuwenwu@tjeco-city.com[/url]进行索要,经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发放报告书简本。
2.期限
从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公众认为需要索取关于本项目的一些补充信息,可以向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具体方式和期限同上。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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