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莱阳市城建热力北部热源(一期2号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莱阳市城建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莱阳市河洛镇唐家洼村东北。 建设内容:在莱阳市城建热力北部热源项目厂区内,依托一期项目建设的公用设施,新建1台70MW热水锅炉,及配套的辅助、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产生环境影响的时期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1、施工期 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施工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主要局限在项目厂区内,采取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加强监督管理后,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⑴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配套SNCR+SCR脱硝、布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烟气处理工艺。锅炉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与一期1号锅炉烟气一起,经1座高85m的烟囱排放,排放口处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锅炉产生SO2、NOx、烟尘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及《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 的要求。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项目区煤库外50 m、氨水储罐区外50 m。根据现场踏勘,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的唐家洼村,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因此,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软化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 软化水系统排放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脱硫废水排入回水池,经絮凝沉淀后,清水回用于除渣和煤场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⑶噪声 项目建设后主要噪声源主要包括锅炉、各类风机及各类机泵等,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包括:风机送风口及引风口处安装消声器,机泵安装减振材料,同时采取在锅炉排汽位置安装高效微孔消声器,同时加强运行管理,减少排汽次数,避免夜间排汽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进行噪声预测,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干灰、锅炉炉渣及脱硫石膏等。除尘器收集干灰依托一期建设的灰库暂存;炉渣暂存渣库;脱硫石膏暂存于石膏库,外售建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可实现固体废物的“零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和烟气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每次更换时用密封容器盛装,暂存于一期项目建设的危废库内,定期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安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莱阳市城建热力北部热源(一期2号锅炉)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所采取的工艺为清洁生产工艺,工程投产后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治理。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接受。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讲,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阳市城建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0535-7386608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高山街2-5 邮编:2642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631-528271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