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开“莱阳市城建热力北部热源(一期2号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莱阳市城建热力北部热源(一期2号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莱阳市城建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莱阳市河洛镇唐家洼村东北。 建设内容:在莱阳市城建热力北部热源项目厂区内,依托一期项目建设的公用设施,新建1台70MW热水锅炉,及配套的辅助、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阳市城建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0535-738660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高山街2-5 邮编:2642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631-528271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概况和工程情况,制定环评实施方案,收集有关资料,同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上报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征求范围为项目周围的居民、企业职工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是对本项目以及建设单位的了解程度、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成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公众是否支持项目建设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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