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钛渣电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 环保设备竣工日期公示 (第二次)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钛冶炼厂钛渣电炉煤气回收利用 (一)所属单位: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总投资:5291.46万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钛冶炼厂3#钛渣电炉进行密闭及相关的配套改造,新建1套煤气净化系统,配套脱硫系统、煤气储存及加压装置、氮气制备设施,实现1900万m3/a电炉煤气回收;新建1条湿钛精矿干燥线,利用回收煤气实现湿钛精矿干燥能力30万t/a;配套建设土建、电气、自动化控制等设备设施。 (四)环评批复时间及文件: 2018年1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以《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钛冶炼厂钛渣电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攀环建【2018】6号)文件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一)污水处理情况 我单位按照《钛冶炼厂钛渣电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内容要求,项目间接冷却水用于电炉烟气、制氮站和煤气柜冷却,依托现有净环水和软化水系统供给;直接冷却水用于烘干系统烟气和锅炉洗涤冷却,由新 建浊环水系统供给;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少量外排水进入现有浊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排放情况 我单位按照《环评报告书》内容,3#钛渣电炉由半密闭改造为密闭式,可以完全回收电炉煤气,煤气净化回收用于烘干钛精矿湿矿。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确保了粉尘和废气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煤气净化收尘灰,用汽车定期运至园区指定堆场处理;煤气脱硫产生的生硫以产品形式外售;制氮系统中空气过滤器产生固废和废吸附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汽车定期运至园区指定堆场处理;烘干系统产生收尘灰,回收配入钛精矿成品。 (四)噪声情况 我单位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通过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了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相关标准。 三、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均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2018年8月1日,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完成建设安装,计划于2018年8月15日开始调试,于2018年9月15日完成环保设施调试工作,我单位已于2018年8月7日向社会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公示,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公示。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冶炼厂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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