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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粤盈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9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开采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和《肇庆市过渡时期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指引》(肇环函〔2018〕36号附件2)等有关要求,现将德庆县粤盈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9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开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主要内容及意见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德庆县粤盈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9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开采工程项目位于德庆县新圩镇历麻村委会云致村。项目主要从事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设计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29万m3,实际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29万m3。项目采用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方式。 二、建设单位:德庆县粤盈石业有限公司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1371722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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