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欧皇 于 2018-8-16 09:52 编辑
德庆县九市镇德鑫石矿有限公司年开采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和《肇庆市过渡时期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指引》(肇环函〔2018〕36号附件2)等有关要求,现将德庆县九市镇德鑫石矿有限公司年开采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主要内容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德庆县九市镇德鑫石矿有限公司年开采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位于肇庆市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项目主要从事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扩建后,矿区面积由0.0546km2扩大至0.0806km2,开采标高由+270m~+70m变更为+290m~+30m,开采规模由15万立方米/年扩大至2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和矿种不变,仍为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
我单位信息及索取验收报告方式如下:
二、建设单位:德庆县九市镇德鑫石矿有限公司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9月10日)
您可通过电话联系、发邮件、到访及通信等方式索取本项目验收报告
联系人: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