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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现已完成《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报送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现有锅炉房; 工程投资:本次变更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区占地,不新增。厂区总占地面积33409㎡,其中锅炉房占地面积660㎡。 建设内容:本项目仅涉及锅炉房导热油炉煤改气,建设单位厂区内原有生产工艺、设备及生产规模等其它工程建设内容不发生任何改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拆除现有燃煤导热油炉,利用现有燃煤锅炉房建筑,保留建筑原有结构,不增加新的建筑面积,在锅炉房内新建1台燃气导热油炉(有机热载体炉型号YY(Q)W-4100Y(Q)),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燃气管网,项目天然气来源于中石油燃气。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次变更后,将原有燃煤导热油炉拆除后,新增燃气导热油炉。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根据工程分析,变更后,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相比燃煤导热油炉有所减少。对燃煤废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进行了消减,具有环境正效应,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少于原有燃煤导热油炉。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更后,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同时相比原环评,燃煤废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产生量减少,减少了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变更后燃气导热油炉无用水环节,所以本项目变更后,无新增生产用水,因此不增加生产废水。同时,项目变更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原有项目废水处置方式也未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技改基本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技改后增加了一定的设备,新增的噪声设置于锅炉房内,经过房屋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噪声在厂界处的贡献值较小。其他的噪声源强和采取的措施不变。根据2018年4月26日至27日云南环绿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监测数据:项目东厂界最大噪声值为昼间54.9dB(A)、夜间48.4dB(A);项目南厂界最大噪声值为昼间63.8dB(A)、夜间54dB(A);项目西厂界最大噪声值为昼间59.2dB(A)、夜间46.9dB(A);项目北厂界最大噪声值为昼间57.4dB(A)、夜间48.3dB(A)。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1m处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导热油炉导热油只需进行定期添加损耗的导热油,变更后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原有燃煤导热油炉产生的煤渣不再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垃圾产生量不变。因此,固废产排情况与原有项目一致,未发生改变,本项目技改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根据对项目变更后环境影响评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变更后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变更后燃气导热油炉与原项目燃煤导热油炉相比,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有所减少。属于优化调整,降低了原有项目导热油炉污染物排放量。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原环评报告和本补充报告所提环保措施后,项目变更后各污染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对外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仍然可以接受。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的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为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30日。 六、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师 联系电话:0871-65362350 (2)评价单位: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临沧市环保局5楼 联系人:吴师 联系电话:1378837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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