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鑫岩矿业有限公司小安滑石矿地下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辽阳县鑫岩矿业有限公司小安滑石矿地下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辽阳县鑫岩矿业有限公司小安滑石矿地下开采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大安口村,投资总额为150万元,采取地下开采方式,年开采3万吨皂石(滑石)。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为: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凿岩废气、爆破废气、落矿粉尘及矿石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矿石堆场扬尘。本项目爆破委托民爆公司进行,爆破废气通过回风竖井排出地表,本项目采用湿式凿岩,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处理道路扬尘和矿石堆场扬尘。根据预测,本项目粉尘的矿界外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项目无地下水涌水,坑内的积水主要来自地表水的渗透,汇集到井下水仓后,首先回用于井下凿岩及井下洒水抑尘,剩余部分排至地面储水池,全部回用于地上洒水抑尘、绿化等,不外排。 本项目矿石堆放区域产生的淋滤水污染物主要以悬浮物为主。本项目利用大安滑石矿现有的有效容积100m3的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运输道路降尘用水。
(3)噪声 本项目针对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废石堆放依托大安滑石矿废石堆场,可以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在厂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理。可以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只要在采取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简本查阅方式:公众如认为必要,可采取上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凡关心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阳县鑫岩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大安口村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419-619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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