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新建3万Nm3/h+迁建2×1.5万Nm3/h空分装置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新建3万Nm3/h+迁建2×1.5万Nm3/h空分装置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目的为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分析,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以此获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建3万Nm3/h+迁建2×1.5万Nm3/h空分装置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厂区220T综合动力站北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30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0m2。该项目主要建设1套30000Nm3/h空分装置,迁建现有的2套15000Nm3/h空分装置,并建设办公楼及控制室、配电室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一套3万Nm3/h空分装置及配套设施,包括空压机、水冷机组、纯化器、分馏塔等先进的生产设备26套,生产能力为30000Nm3/h。二期迁建2×1.5万Nm3/h空分装置及配套设施,包括其主辅机设备等,生产能力为30000Nm3/h。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建3万Nm3/h空分装置与迁建的两套1.5万Nm3/h空分装置互为备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用气。故本项目建成后,供气能力仍为30000Nm3/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土方开挖、土石方和建筑材料堆放期间造成的粉尘,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排放的尾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HC、NOX、SO2 等,影响范围主要是施工现场附近环境。 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档,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对运输碎料的汽车采取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定时清洗、谨慎慢行、严格控制运输装载量,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通过采取上述防尘、降尘措施,尽量将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废水 施工人员依托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生活设施,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生产。 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该部分水绝大部分蒸发,少部分存留在构筑物内,不会产生明显的径流,对项目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或消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放施工机械,尽量压缩施工区运输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加强管理等,将施工阶段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由施工单位清扫或充分利用(如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等)或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处理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理,也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为空气分离的物理过程,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气体(污氮)为空气中的成分,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项目生产过程无其它废气的产生。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污氮气放空、空分生产装置、各种泵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75~110dB(A)。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分子筛纯化器产生的废活性氧化铝、废分子筛,由供货厂家回收;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项目符合潍坊市的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您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工程运行后对周围环境有否影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5006657962 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15806507613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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