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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翔政塑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改性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连州市翔政塑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连州市翔政塑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改性塑料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周边群众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连州市翔政塑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连州市九陂镇清远民族工业园内JX-A-02地块。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040.95m2。企业人数80人,预计年产改性塑料粒3万吨。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州市翔政塑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总
联系电话:0763-2655338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等级: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2814号)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花边岭广场隆生商业大厦17层04号
联 系 人:徐工 Email:1041924580@qq.com
电 话:0752-2116709 邮 编:516001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网上公示、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
②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工程建设方案、产业符合性和选址合理可行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张贴公告等形式,通过环保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同时在项目现场、周围居民点张贴布告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公告,公示时限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连州市翔政塑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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