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锅炉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锅炉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 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部分机电二队检修车间 总投资:1475万元。 建设规模:本次技改工程利用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部分机电二队检修车间新建1座燃气锅炉房,安装2台8t/h(一用一备)、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并新建供热管网3955m。原三矿工业场地地外燃煤锅炉房拆除。技改后的锅炉房供热范围发生变化。 验收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二、建设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与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窑街煤电有限公司三矿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锅炉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同年12月30日取得《兰州市红古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锅炉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字〔2017〕238号)。 (2)开工与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2018年2月 竣工时间:2018年4月 (3)调试运行时间 2018年5月至6月进行设备调试,7月投产试运行。 三、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建设地点、规模、运行方式、供热范围、主要环保设施等均未发生改变,仅是锅炉间功能布局发生局部调整,不涉及重大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燃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备1根高钢制烟囱,出口距地面15m,共计3根。锅炉废气经烟囱排入大气。 2、废水 锅炉排水与软化排水属清洁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依托三矿工业场地现有化粪池,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窑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离子交换柱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锅炉房配电值班室设置1个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排入三矿工业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每日运往窑街垃圾场填埋。 废弃离子交换柱属于危险废物,5年更换1次,更换后的离子交换树脂依托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通过选低噪声设备,锅炉房及操作间安装双层玻璃窗,主要产噪设备均至于室内,并采取减震垫、软连接措施。 五、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气 依据《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锅炉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鼎监测W2018327号)监测结果,监测时期内燃气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依据监测结果,燃气锅炉运行期间,三矿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锅炉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运往窑街垃圾场填埋。 废弃离子交换树脂计划暂存至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已有危废暂存间,并计划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水 锅炉排水与软化排水属清洁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工业场地现有化粪池消化处理后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燃气锅炉房位于三矿工业场地内,“三废”处置措施有效,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有限,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区域环境质量未因该项目建设而明显变化。 七、验收结论 验收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锅炉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设计文件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对本项目环保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杰 联系电话:18919120758 邮 箱:510086507@qq.com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徐彩娟 联系电话:18109497037 邮 箱:97796423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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