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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变性燃料乙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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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艳贺 发表于 2018-8-22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变性燃料乙醇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变性燃料乙醇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东侧
项目投资:62914.5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粉碎液化车间,发酵车间,DDGS饲料车间,蒸馏车间,循环水车间,中间计量罐区,水泵房,消防水池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玉米92.4万吨,年产变性燃料乙醇30万吨,DDGS饲料27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粉尘CO2乙醇,H2S,NH3,烟尘,SO2,NOx,食堂油烟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玉米储存库产生的颗粒物;产品乙醇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产品杂醇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产品乙醇装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产品杂醇油装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水排放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未被管道收集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经过预测项目各大气污染物的Pi值均小于10%,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主要包括:蒸发冷凝液,循环排污水,CIP清洗废水,空压站废水,机泵冷却水,地面冲洗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经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为磨粉机、离心机、空压机、风机、泵类等,声压级<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室内,加减震垫、基础减震等措施后,东北、东南、西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标准,西北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原料预处理单元原料初清产生的大杂、小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铁器去除的铁屑和铁块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燃料乙醇产品脱水产生的废分子筛,主要由结晶态的硅酸盐或硅铝酸盐组分组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新增职工,食堂新增的废油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有相应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定期送至吉林润垚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不含危险物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送至吉林润垚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沼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填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固废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装置区及储罐区采取防渗及分类存放等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尘气体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除尘效率在99%以上,除尘后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标准要求,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含乙醇气体,通过洗涤塔洗涤净化,洗涤塔对乙醇洗涤净化效率约99.9%,水洗后气体中乙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标准要求,能够达标排放。干燥机尾气经旋风除尘+废气洗涤两级处理后,颗粒物的去除效率能够在99.9%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标准要求,能够达标排放。集水池、调节池、配水池、BDIC反应器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进入洗涤塔,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后排入环境空气。沼气发电机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本项目依托原有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去除效率为90%,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主要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部,采用密闭皮带、提升机、加工设备对物料进行输送和加工处理,各产尘点设置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将无组织排放转化为有组织排放。产品变性燃料乙醇的储存采用内浮顶型储罐。浮顶罐因其浮顶与液面间不存在气相空间,挥发损耗较拱顶罐减少90%以上,是目前挥发性液体储存的最佳工艺设施。产品变性燃料乙醇的装卸工艺均采用上装下卸方式,装车为鹤管液下装车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为防止厂区和道路等处产生扬尘,设置专人对厂区和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并且定时洒水,使厂区和运输道路地面保持长期湿润。
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可确保达标排放。
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循环排污水、地面冲洗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消防水。
建设单位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经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松花江。消防水排入厂内现有事故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生产装置的初期污染雨水排入事故池后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清净雨水经阀门切换后排入松花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泵,声压级<90dBA),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在基础上加装减振垫、安装在泵房内等措施,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东北、东南、西南厂界外1m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标准,西北厂界外1m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运行期固废包括原料杂质、铁屑,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脱硫填料,生活垃圾,废油脂,废机油。杂质、废分子筛、脱硫填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由有相应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铁屑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栅渣和污泥送吉林省绿优肥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生产优质有机肥料;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暂存处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堆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本项目危废暂存处为2cm厚的水泥地面,符合要求。
环境风险治理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产品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空气、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装置区及储罐区采取防渗及分类存放等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本项目建设选址合理,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所采用和所依托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能够保证各项污染源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目标总量控制要求,满足清洁生产的需要。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带来较大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人:谷岩
联系电话:13314366790
4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674487521
电子邮箱:614543328@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本工程的消息你是从哪方面得到的?
2、本工程的建设对你的影响主要是哪方面?
3、本工程的建设对你及家人利益的影响程度是?
4、您对可能受到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态度是?
5、如果你个人利益受到影响,你的要求是什么?
6、你认为该工程建设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可多选)?
7、你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将起何作用?
8、你对该工程建设的态度是?
9、您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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