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zqling 于 2018-8-23 09:0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鑫宙钢管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村乐樵路北禅西路口旁3号铺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8.8.22-2018.8.19)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小红 电华:15363092030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 8 月20 日,佛山市众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村乐樵路北禅西路口旁3号铺,中心地理坐标113°05′35.31″E,22°54′55.37″N。项目占地面积80平方米。项目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投资建设,主要从事加工石材(不含非原石)、销售,项目建成后年产量石材252吨(9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有限公司委托,在2017年7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9月19日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的审批,文号顺管环乐审[2017]151号文。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有员工人数3人,一班制,8小时一班,年工作日为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的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等。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即pH:6~9,CODCr≤110mg/L,BOD5≤30mg/L,SS≤100mg/L,石油类≤8mg/L)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内河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2、石材切割、打磨废水 切割、打磨过程采用喷淋水降低粉尘的产生量,因此切割、打磨过程会产生废水,废水中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悬浮物,项目设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中的水在不断循环中,会有蒸发损耗,以及随着废渣一起运走的水分,需要定期进行补充新鲜水。根据企业的生产和实际使用情况,蒸发损耗约为循环用水量的2%,即补充水量为7.4185536m3/a。其环境影响不明显。
(二)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 由项目工艺流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是粘接废气和粉尘。项目不使用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辅助设备。云石蜡使用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云石胶使用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气。 (1)粘接废气 粘接有机废气。项目在生产石材时,部分石材需要粘接。粘接过程使用环保建筑涂胶,经工程分析核算,项目年使用AB干挂胶和云石胶共0.2t,每小时最大使用量为0.083kg/h。粘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0.00003kg/h,0.07kg/a,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为0.00004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非甲烷总烃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对环境影响不大。 (2)打蜡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打蜡过程中将产生有机废气VOCS,经工程分析核算可知,该部分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23t/a,排放速率为0.001kg/h,运用Screen3Model 估算模式计算出其厂界浓度为0.0014mg/m3,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切割、打磨粉尘(颗粒物) 项目在石板生产线生产线的生产过程中因切割、打磨等工序均会产生粉尘颗粒物。本项目原材料石板用量为259.65t/a,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石料加工无控制的粉尘产污系数0.25kg/t~3kg/t,本环评取粉尘产污系数为3kg/t,本项目不采取处理设施粉尘产生量778.95Kg/a,本项目建设单位采用湿法加工工艺,对切割、磨边以及和石板接触的位置喷水,湿法加工工艺对粉尘的控制效率为99%,既有0.7711t/a的粉尘随喷水进入沉淀池,剩余7.85kg/a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浓度为0.0047mg/m3。 预计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石蜡粉尘(颗粒物) 本项目石蜡粉尘的产生量为0.0075t/a。大约30%(大约0.0022t/a)在工段附近沉降,剩余70%(约0.0053t/a)在加强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Screen3Model软件算出其厂界浓度为0.033mg/m3。预计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控制厂界噪声,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办公生活垃圾、石板边角料、沉淀水池沉渣、石蜡粉尘渣和废原辅料桶等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年工作300天,每日产生生活垃圾1.5kg,即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45t。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2)石板边角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板边角料,本项目石板用量为259.65t/a,石材产量252t/a,粉尘产生量0.7771t/a,根据物料平衡,预计石板边角料产生量为7.65t/a。 (3)沉淀水池沉渣 本项目原材料石板用量为259.65t/a,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石料加工无控制的粉尘产污系数0.25kg/t~3kg/t,本环评取粉尘产污系数为3kg/t,本项目不采取处理设施粉尘产生量778.95kg/a,本项目建设单位采用湿法加工工艺,对切割、磨边以及和石板接触的位置喷水,湿法加工工艺对粉尘的控制效率为99%,既有0.7711t/a的粉尘随喷水进入沉淀池。 (4)石蜡粉尘渣 由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石蜡粉尘渣的产生量为0.0022t/a。 (5)废原辅料桶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故项目的空环保胶水桶交由原所有者(生产厂家)回收并重新用于其原始用途。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键庭石材加工厂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