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昆仑商贸有限公司新建砖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5月13日,轮台县昆仑商贸有限公司主持召开《轮台县昆仑商贸有限公司新建砖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现场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代表吴金昆和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巴州环保局专家库成员:青格勒(组长)、胡随喜、周光涛。验收工作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新疆安信达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价后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轮台县南环路14公里以东100米处。地理坐标为:N41º41′17",E84º19′08"。项目区东侧为沙漠公路、南侧为本项目的粘土矿、西侧、北侧均为农田。无环境敏感点分布,所处地块地理位置优越,选址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位于城市规划范围之外,场地周边超过500米范围无人畜栖息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规划面积116000m2,主要建筑物有轮窑两座(26)门、生产车间、办公室以及配套辅助设施。 生产规模为:年产粘土空心砖400万块,规格为24cm×12cm×9cm,折标砖680万块。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为987m~950m,生产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年。
工程变更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除环评中食堂变更为实际情况为分散式家庭厨房;厂区变更为无宿舍外,其余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与环评报告书内容基本一致。 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 旱厕委托周围村民定期清运,用做有机肥料。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区项目区地上风向1#、项目区地下风向1#、项目区地下风向2#、项目区地下风向3#、无组织大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589mg/m3,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限值。01-1#炉烟道、02-2#炉烟道排放口处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185.3mg/m3、SO227.3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1中其他炉窑、表4 中燃煤(油)炉窑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的要求。 噪声环境影响调查及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各监测点噪声最大值为54.6dB(A),夜间各监测点噪声最大值为50.2dB(A),除靠近沙漠公路一侧夜间有一次数据超标外,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验收结论:经现场调查核实,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委托周围村民定期清运,用做有机肥料。
无组织大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限值。
工业炉窑废气采用湿式脱硫除尘设备技术成熟,烟气经处理后,未超出《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1 中其他炉窑、表4 中燃煤(油)炉窑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的要求。不会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经检测采项目区东南西北四点,除靠近沙漠公路一侧夜间有一次数据超标外,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验收组决定同意通过本项目验收。
五、后续要求:1、加强砖机生产线扬尘管理,禁止扬尘污染。2、采用双碱法烟气脱硫,严格烟气脱硫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防止脱硫碱液外溢。3、健全环保台账。4、拆除废弃内燃砖生产线。5、保留一个废气排放口。6、缩小煤场出入口。7、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上述要求已完成整改。
联系人:吴金昆
电话:18099595656
监督单位:轮台县环保局
监督电话:0996-4690870
轮台县昆仑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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