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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回顾性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0000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公司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9278m2,主要从事无水氯化钙的生产,项目年产2万吨无水氯化钙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污染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已经建成,因此目前已不存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车间冲洗水、废气治理废水;大气染物主要为酸解废气、流化干燥粉尘、热风炉燃料废气;固体废物主要有压滤渣、炉渣、除尘渣、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等;噪声源主要有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营运期本项目废水主要有项目废水为酸雾喷淋产生的废水,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酸雾水喷淋液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碱喷淋液收集后接管;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中和后回用;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管峨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酸解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热风炉废气采用沉降室+加碱液喷淋装置综合处理达标后排放;流化干燥粉尘采用氯化钙溶液进行喷淋洗涤后达标排放; 3、噪声 营运期噪声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炉渣、压滤渣、除尘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 建设单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总 联系方式:15763270428 环评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5187426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项目对环境有哪些污染;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委托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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