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永福昌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陕西省永福昌再生塑料颗粒产生基地建设项目位于三原县马额镇南王村(新和组)南侧约122m,村道以东。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8012.58m2,总建筑面积6000m2,建设内容包括改造1栋3000m2生产车间;1栋1000m2原料库,1栋1000m2成品库,1栋1000m2办公楼及其它附属设施。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同时生产约2760吨塑料破碎料半成品。 二、不良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为: ①大气:塑料破碎粉尘采取喷淋降尘的方式除尘;塑料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微量臭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塔+ 低温等离子+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②废水:生产过程冷却水以及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后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肥田,不外排。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泵类等采用软连接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④固废:生活垃圾以及不能利用固体杂质经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沉渣晾干后优先用于铺路填平等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废过滤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过滤渣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评价区环境要素质量现状基本良好。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加强环境和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及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要求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居民、热心公众、团体(单位)等。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及报告全本索取方式 意见或建议以及报告书全本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或索取。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总 电话 15091351111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 工 电话 1399194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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