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建设项目概要 广州宇昊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港口工业区沿江大道12号2号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其中厂房2760平方米,办公楼600平方米),利用炼胶进行生产,主要的生产工序为硫化成型,生产行李箱密封条300万米/年、车门密封条(护条)300万米/年。 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生产设备噪声;各类固体废物。 废水:生产线冷却槽用水无需更换,定期补充新鲜水;冷却水塔排水为清净下水,由市政雨水管道排放;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建设项目的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花都沿江大道的污水管网,再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 废气:押出、硫化、喷码及接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化工序产生的硫化氢及臭气浓度、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及VOCs分别经收集后,采用静电净化装置+水喷淋+强氧化剂氧化+除雾器+活性炭方法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尾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臭气浓度及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甲苯、二甲苯、VOCs达到现有标准中的较严值,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尽量放置于室内,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弃物:空原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原料包装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潜在的风险为火灾和废气事故排放。通过加强物料的储存及使用管理,合理布置厂区,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措施方面的日常管理、培训、演习训练等,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厂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预测评价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的各项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期限为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州宇昊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068841917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四角围路 2、环评机构: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225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550号洪山科技园区黎明工业区 联系人:段工 电话:18027192180 广州宇昊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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