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动力电池前期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发布说明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宝汽宏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宝汽宏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纳米动力电池前期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宝汽宏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宝汽宏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宁乡高新区金水西路租赁现有约4500m2的3号栋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投资,投资100000万元,地点位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西路66号。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日产20万Ah左右,年产约6000万Ah高能纳米动力电池及电池包pack自动化装配线日产74万Wh,年产约22200万Wh的生产能力。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 2)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选址的可行性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对区域环境状况的意见,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该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 1)名称:宝汽宏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宁乡高新产业园区金水西路066号 3)联系人:甘鹏楷 4)联系电话:13828442237 2、评价单位 1)名称: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98号环保局集资楼二单元501号 3)联系人:蒋工 4)联系电话:15364065027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上述内容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项目的环保措施、排污情况及环境影响等内容,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后期,再进行二次公开,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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