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的识别充分性审核EMS与QMS认证之区别(四)
北京华夏环科技术培训中心 李缅英 焦志锋
所谓环境因素是指: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作用的要素。而环境又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因为任何一个组织在其活动、产品、服务中都必然会与前述外部存在发生作用,从这种角度来讲,每一个组织。或多或少都存在环境因素。
只有充分识别出环境因素,正确评价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才能达到体系的控制对象明确、有的放矢。对环境因素要素的审核,应围绕着ISO14001标准条款的规定,重点审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登记程序是否适用;评价准则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具备充分性;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和确定是否合理;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是否登记,以便实施控制;由于组织活动和法规变化引起环境因素的变化是否有更新程序,并按照规定重新评价。本专题仅就环境因素识别充分性的审核进行重点介绍。
一、标准要求的理解
对组织环境因素的充分性进行审核,首先应正确理解标准的要求,ISO14001标准条款4.3.1环境因素对识别的要求是:“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及“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作为该条款的补充和解释,标准附录A3.1中明确了具体的范围:“组织应当考虑其现行的,以及与其有关的过去的活动、产品和(或)服务所伴随的投入和产出,以确定自身的环境因素”,“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当考虑到组织内的正常和异常运行条件下,以及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以及“应对涉及下列因素的工作部门的活动所伴随的重要环境因素予以考虑:向大气中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问题、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因此,审核员在审核环境因素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1、三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和将来时态,特别是过去和将来时态的环境因素的识别是否充分;
2、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特别是异常和紧急状态的环境因素的识别是否充分;
3、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是否识别到位,即对于为组织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外协件等的供应商和为组织提供服务的分承包方的环境因素的识别是否充分;
4、环境因素的更新是否及时;
5、是否关注到以下六个方面的环境因素,特别是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1)向大气的排放;
2)向水体的排放;
3)废物管理;
4)土地污染;
5)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6)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二、产品中环境因素的识别
关于产品中环境因素,是组织容易疏漏的问题,建议考虑如下方面的问题:
1、产品使用中的环境影响
1)能耗水平/物耗水平
2)污染物排放水平
3)使用无害环境的物质
4)产品无害少害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5)绿色产品
6)产品安全性能
2、产品废弃后的环境影响
1)产品可重复利用材料的使用
2)产品中不宜降解材料的使用
3)产品中有害材料的回收管理
4)产品中稀有材料和贵重的回用
三、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
关于服务一般有两种服务:一是组织提供的服务,另一是组织使用的服务,任何一个组织或多或少都涉及服务,一般与环境相关的服务项目包括:
1)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服务能耗水平/物耗水平
2)运输仓储
3)项目建设
4)社区服务及动力供应
5)分销及售后维修
6)废弃物处置
7)设施设备维修
四、为保证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应关注的资料、记录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3)“三同时”设施验收报告;
4)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
5)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
6)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达标证明;
7)与环境性能有关的产品性能检测与鉴定报告
8)化学品、危险品管理要求。
9)能源消耗统计表
10)主要原、辅材料消耗统计表
11)环境因素识别登记记录
12)维修记录
五、环境因素识别充分性审核
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分为第一和第二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环境因素审核不是重复审核,其审核重点不同,下面分述如下:
1.第一阶段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1)文件审核,在审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因素的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建立的程序中,是否有环境因素的识别方面的内容;
(2)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是否包括了对环境的全部影响(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的要求;
(3)环境因素的识别程序中是否包括了法律、法规和当地环境的特殊要求;
(4)环境因素的识别程序中是否包括了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的情况的要求;
(5)环境因素的识别程序中是否包括了对可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要求;
(6)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是否合理、有效;
(7)是否规定了环境因素的更新方法;
2)第一阶段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现场审核侧重在识别程序的执行情况及识别结果的适用性和充分性,审核应关注如下方面:
(1)对照环境因素清单,现场观察识别是否覆盖了组织所有的认证范围;
(2)抽样审核重要部门的环境因素识别情况和描述方法
2)第一阶段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侧重在识别程序的执行情况及识别结果的适用性和充分性,审核应对照环境因素清单,现场观察识别是否覆盖了组织所有的认证范围;
2、第二阶段现场审核
环境因素第二阶段审核的重点,是进一步判断环境因素识别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核员应关注的重点是:组织中与环境有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在各个环节上是否有遗漏。
第二阶段审核的重点应在第一阶段审核的基础上加强深度,选择典型的产品、活动及服务抽样审核的环境因素识别,收集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观察。通过现场观察和相关资料的审核,确认在污染物排放、能源、资源消耗、危险废物存放和处置、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等方面没有漏识别;通过对相关记录的审核确认环境因素已经按程序要求进行了更新。
总之,对环境因素识别充分性的审核需要审核员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并且,作为建立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的一个入口,充分了解了环境因素信息,才能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促进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