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绿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5万头/年富硒肉牛养殖屠宰 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要求,湖北绿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5万头/年富硒肉牛养殖屠宰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自繁自养肉牛1万头/年,屠宰深加工肉牛5万头/年(包括自养1万头和收购农户养殖4万头),本项目仅对养殖1万头/年肉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评的相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绿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在广水市武胜关镇金鸡河村二组西湾长沟投资建设5万头/年富硒肉牛养殖屠宰深加工项目,本项目仅对养殖1万头/年肉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新建生活办公楼、牛舍、饲料加工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仓库及附属配套设施和购置设备等。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检索国家发改委2011年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修改意见,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修改清单中二级标准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地表水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各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的要求。 四、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牛舍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堆粪场恶臭、发酵恶臭、饲料加工粉尘、肥料粉碎粉尘、肥料分筛粉尘、肥料烘干废气、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恶臭气体通过干清粪工艺、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治理后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饲料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肥料粉碎、分筛、烘干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至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环节制备产品,剩余少量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室外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限值(2.0mg/m3)。 (2)废水 项目养殖期间无养殖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以办公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为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生物塘处理,用作农肥还田和苗圃用肥,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带来不利影响。 (3)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铡草机、饲料运输粉碎机、牛只叫声、有机肥场翻抛机、粉碎机、烘干机、分筛机及排风扇、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用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隔声等来降低噪音的污染,噪声达厂界时的昼夜间噪声级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值。因此项目运行期间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牛粪、病死牛尸、医疗废物、饲料加工粉尘、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脱硫剂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牛粪用于制作有机肥;病死牛项目区自建填埋井填埋处理;医疗废物则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回收处理;饲料加工粉尘收集后作为饲料回用于养殖;污泥由清粪车运往有机肥车间制备有机肥;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各地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农肥全部回用于种植区施肥,不外排;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硫化氢和氨气,经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氨气和硫化氢不在国家规定的总量申请指标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 六、公众参与分析 本次评价期间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文件要求,在接受环评委托后和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均进行了网上公示,并且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询公众意见。在项目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该项目的建设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七、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评价要求的各项整改措施完善后,本项目建设可行。 八、建设单位联系名称与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绿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修明,联系电话:15247117735 九、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方式:0311-69053023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十二、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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