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贵州省普定县化处镇长箐1号方解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普定县化处镇长箐1号方解石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普定县鹏程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2万t/a方解石,项目矿区面积0.4050181平方千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建设地点:普定县化处镇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汽车尾气、道路扬尘等;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噪声: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废弃包装外壳、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主要是对区域内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 2、营运期 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矿石运输产生的扬尘及机械尾气、食堂油烟;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矿区淋溶水; 噪声: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夹石及沉淀池污泥、危险固废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生态环境:主要是对区域内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对路面洒水减少施工扬尘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矿区周边的耕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的原料搅拌及洒水降尘过程;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最大值为90dB,通过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处置措施:露天爆破采用微分爆破,且优化爆破参数和爆破方法(采取合理的炮孔深度、炮眼排列和装药量)以控制爆源外,还应采用对预爆区撒水预湿、炮被覆盖爆破的方法来降尘;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同时定期对矿区运输路面洒水,干燥天气确保每天洒水4-5次,并控制车速以减小运输扬尘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净化效率为85%),油烟排放浓度为1.5mg/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要求,净化后的油烟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办公生活区的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做到生活污水不外排;矿区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于今后的降尘洒水,多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水可就近外排。 (3)噪声 潜孔钻机采取自带的消声构件,采场内的装载机、挖掘机等难以进行噪声防治的机械,一般采取自然衰减的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表土:堆放于排土场用于矿区闭矿后的土地复垦; 废夹石:外卖到贵州天瑞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工厂区进行加工,全部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做最终处理; 沉淀池污泥: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干化后用于采坑回填; 危险固废: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废机油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州省普定县化处镇长箐1号方解石矿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排放总量指标落实;只要严格执行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生态建设。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贵州省普定县化处镇长箐1号方解石矿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网上发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群众。 七、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直接反映: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317-5100382 建设单位名称:普定县鹏程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姐;联系电话:18084307872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普定县鹏程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保留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2日(5个工作日)。
普定县鹏程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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