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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公示 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10天(2018年4月2日~4月13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中段(原曲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蔡少鸿 联系电话:13927011899 环评单位名称: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98号环保局集资楼二单元501号 联 系 人:向工 联系电话:0771-5773927 项目概况: 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中段(原曲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N23°34′31.64″,E116°25′11.95″),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200平方米。设置停车场、急诊科、放射科、功能科室、门诊、内科、外科、儿科、新生儿科、产科、妇科等科室,行政办公室、手术室、月子中心。建成后设置病床位200张,每年接待门诊数量近20万人次。医务人员人数35人。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①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综合污水产生量为53076.6m3/a(145.41m3/d),其中医疗废水50288m3/a,生活污水817.6m3/a,食堂废水1971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粪大肠杆菌、SS等。根据项目废水的特点,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自建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A/O二级处理+消毒),规模为200t/d,具体流程为: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与医疗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A/O二级处理+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要求中的较严值后纳入揭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废水处理间恶臭:废水处理间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属于无组织排放,建议将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尽量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保证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油烟废气:项目湿式静电滤油机过滤,油烟滤除率可达90%以上,经过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2.0mg/m3),基本不受本项目的影响。 ③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水泵、空调设施、院内电视等设备及人群活动产生的声音。本项目采取合理布局、相应的隔声措施以及采用环保低碳噪声设备等,保证了院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④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医疗废物、检查及化验产生的废物、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其中医疗废物和检查及化验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揭阳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和食堂垃圾,每日由环卫部分统一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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