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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全本。我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固始县长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固始县番城办事处黄河路西段(黄河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西南280m处),固始县产业集聚区内,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废旧金属收购与加工。原料主要为固始县及周边地区工矿企业、施工场地产生的边角废料、废金属块。废金属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在矿产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地位日渐突出,为了将废旧金属变废为宝,固始县长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在固始县番城办事处黄河路西段(黄河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西南280m处)租赁厂房和场地共计1880m2,建设年回收利用3000吨废铁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 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无厂房施工建设过程。 2、营运期 (1)废气:原料打磨产生的废气; (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分选固废、打磨漆渣、含漆渣粉尘、金属粉尘、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主要环保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 打磨废气 部分原料需先进行打磨处理以除锈与除漆面,打磨过程会产生粉尘和非甲烷总烃,采用设备密闭+集气罩的方式收集废气,收集到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光催化氧化+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 破碎、分选粉尘 项目破碎机全封闭,分选机工作区域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碎机、破碎机、分选机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机械设备全部位于厂房内,通过安装减振基础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可降噪15~20dB(A),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暂存,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非铁质原料库内,定期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项目运营期各项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固始县长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3000吨废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可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始县长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金龙 地 址:固始县产业集聚区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固始县长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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