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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全本。我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固始县科新源重型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固始县武庙集镇太平村的工矿用地46700m2,建设模切机、石材切割机半成品加工项目。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与市场需求,固始县科新源重型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于现有厂区东南侧空地处,建设年产10亿件(6000吨)永磁铁氧体元件项目。项目拟新建一座2F生产厂房,在生产厂房1F(2F空置预留)安装打粉机、高速搅拌机、成型机、烧结炉、磨削机、光整机、半自动分捡机等设备,采用外购原料粉碎—成型—烧结—磨削—分拣包装的生产工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基础挖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 (3)噪声: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 (4)固废:主要为废弃土方及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退火工序甲醇分解废气、拉丝过程产生的拉丝粉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收线机、伸线机、拉丝机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与残次品、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按照《信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采取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运输车辆100%密闭等措施; (2)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与化粪池,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场地合理布置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弃土应由有渣土运输资质的渣土车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投料粉尘 自动投料机拆包与物流输送过程将产生粉尘,投料工段粉尘经投料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②筛分粉尘 球磨后细物料进行筛分时有颗粒物产生,筛分粉尘收集后导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 配料、球磨、混料、压制成型工段异龙脑升华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及风机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与残次品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固始县科新源重型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6000吨)永磁铁氧体元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可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始县科新源重型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立传 地 址:固始县武庙集镇太平村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固始县科新源重型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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