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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场麦地村十八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场麦地村十八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⑴ 项目名称: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场麦地村十八台项目 ⑵ 建设单位: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⑶ 建设地点:汶川县雁门乡麦地村十八台 ⑷ 建设性质:新建 ⑸ 投资额度:800万元。 ⑹ 建设规模:日产砂石料1600t。 二、与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扬尘、噪声、废水;营运期污染主要包括砂石加工的粉尘、堆场扬尘,道路及地面起尘等,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沉淀池底泥及生活垃圾等固废,设备噪声。本项目设计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汶川瑞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元康 联系电话:13909042858 地址:汶川县雁门乡麦地村十八台 五、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工 联系电话:15208242860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工作程序如图所示。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在资料收集、咨询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对因项目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特点,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及分析;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害设防、因需制宜”的综合治理原则,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2、公众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3、公众对建设项目厂址选择满意程度;4、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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