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水厂位于石狮市玉浦村,自来水设计生产能力为40万吨/天,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自来水生产能力为20万吨/天,二期工程自来水生产能力为10万吨/天,三期工程自来水生产能力为10万吨/天。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为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水厂40万吨/天自来水生产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竣工日期 一期工程于1996年5月竣工;二期于2008年4月竣工,三期于2012年2月竣工。 二、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一期工程环保设施调试日期为1996年5月~6月;二期工程环保设施调试日期为2008年4月~5月;三期工程环保设施调试日期为2012年2月~3月。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联 系 人:蔡厂长
联系电话:13805985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