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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主要河流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2019-2023)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规划概况 通化县主要河流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期限为2019~2023年,并对2018年下半年度采砂进行规划。规划区从龙岗电站坝址起,至富尔江河口止,浑江干流河长46.7km为规划河段,并兼顾富尔江、胜利河、和平河3条浑江支流。采砂分区规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可采区划分为龙岗、下龙头、龙泉、江沿、闷葫芦、桦树群、磨齿、东江、河沿、金珠、二道沟、三半江、红石、富强、胜利、和平共16个可采区。规划采总量410.0万m3,2018年控制开采总量82.0万m3,2019年至2023年5年规划期年度控制开采总量65.6万m3。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禁止在可采区外开展采砂,在可采区进行开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该规划的实施,可以规范浑通化县主要河道采砂活动,遏制无证无水保环保措施随意采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乱挖乱填乱倒现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2、规划建设对环境影响 规划的实施,在可采区内由于采砂作业活动,将产生粉尘、废水、噪声与固废,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规划产生的粉尘主要为堆场扬尘、运输扬尘以及机械尾气,通过对堆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铺设防尘网,可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砂石料淋漓水,生活污水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作为肥料施用,洗漱废水进行场地泼洒抑尘,砂石料淋漓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后排放附近河流,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降噪措施,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废主要为采区表层杂物、筛分砾石、生活垃圾、废机油等,采区表层杂物运送至当地的垃圾填埋场处理。筛分砾石回填至采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规划区陆域范围内由于人为活动强烈,该区域内无大型野生动物,大型陆生动物很少发现,鸟类少见。多为小型爬行类动物生,未发现国际或地方保护的动物。这些小型爬行类动物对干扰适应相对较强,能够适应干扰生境。规划区开采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生态环境其他影响主要为土地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在采取措施后,其影响也不大。 环境风险评价结果表明,该工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但该环境风险通过采取加强管理等综合措施,可减免风险的危害。 3、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化县主要河流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相关规划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在工程建成运行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本工程采用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可保证本工程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同意本工程的建设。因此,只要本工程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各项建议,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环境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通化县主要河流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文本,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通化县水利局 联系人、电话:王站长 15044515151 8、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唐工 147172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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