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28万吨白云岩石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28万吨白云岩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开采加工28万吨白云岩石子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地理位置:莒县东莞镇镇鞠家窑村村西;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 占地面积:0.23km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项目工作人员35人;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260天;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矿山开采项目及配套两条石子加工生产线,包括一破车间、二破车间、筛分车间,购置钻孔机、皮带传送机、鄂破机、锤破机、振动筛、制砂机等设备。 工艺流程:矿山采用穿孔爆破方式开采,所采矿石无需选矿,通过运输进入鄂破机进行第一次破碎,破碎后的石子通过皮带传送机输送到锤破机,进行第二次破碎,破碎后的石子通过皮带传送机输送到振动筛进行第一次筛分,不符合粒度要求的石子通过相应皮带传送机返回到锤破机重新破碎,符合粒度要求的石子通过皮带传送机输送到下一台振动筛进行第二次筛分,第一次筛分得到粒径在2~4cm、4~8cm石子产品,第二次筛分得到粒径<0.3cm的砂和0.3~2cm的石子产品,0.3~2cm的石子进入制砂机进行制砂形成粒径<0.3cm的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登修; 电话:15763368799;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31-68972826;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地质资料、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其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规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评价区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本项目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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