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工具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精密工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2006 年 2 月 14 日 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工具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精密工具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马工业园 L-23、 L-24 地块(精密工具产业园)和株洲市天元区钻石工业园。本项目总投资为97749.96万元,总占地面积为450914.83m2 (约676.3亩),其中精密工具产业园占地面积340995.2m2 (约511.5亩),钻石工业园占地面积109919.63m2 (约164.8亩)。精密工具产业园总建筑面积55015m2 ,其中包括传统刀片厂房、数控刀具厂房、整体刀具厂房、混合料厂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钻石工业园总建筑面积54219.27m2,其中包括刀片一厂房、刀片二厂房、刀片三厂房、刀具一厂房、刀具二厂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拟将钻石工业园内传统刀片和整体刀具生产线搬迁至精密工具产业园内,并在精密工具产业园内新增一条整体刀具和数控刀具生产线,钻石工业园利用现有厂区内腾空的厂房扩建1条数控刀片生产线。本项目搬迁扩建完成后,精密工具产业园产品方案为:年产传统刀片1200吨,年产整体刀具800万支,年产数控刀具60万件;钻石工业园产品方案为:年产数控刀片8000万片。 三、工程污染因素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废水主要为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乳化液以及生活污水,废乳化液采用无机陶瓷膜净化过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年外排1次,外排的废乳化液与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废气主要为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含酒精废气、压制、喷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烧结废气、CVD涂层炉产生的HCl废气,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含酒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压制、喷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烧结废气经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CVD涂层炉产生的HCl废气经NaOH溶液吸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边角余料、不合格产品、收尘系统收下的粉尘、磨削料,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润滑油以及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产品和收尘系统收下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边角余料、磨削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泥交由宁乡长兴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噪声经绿化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声环境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总 电 话: 13973363552 地 址: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马工业园 L-23、 L-24 地块(精密工具产业园)和株洲市天元区钻石工业园 邮政编码:412007 五、公众查阅、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有关本项目的环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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