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1000万元,租用沈阳庞大置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从事长城-哈弗汽车的销售、维修保养等业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38m2,总建筑面积为2152.8 m2(2层建筑总面积)。预计年销售汽车300台、维修车辆1000台次。汽车维修业务主要有钣金、打磨喷漆、机修等日常维修业务,根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 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项目属于二类企业。
二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1)废水 机修车间清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地坪擦拭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进出厂内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检修汽车尾气抽排器产生的尾气及汽油挥发、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及调漆间废气、喷烤漆房废气。 汽车在发动、停车状态汽油燃烧产生的废气、汽油挥发产生的废气及检修汽车时尾气抽排器排出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进出车辆均为小型车,汽车尾气产生量极少,少量尾气随大气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焊接烟尘与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小,车间内加强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调漆废气与喷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相关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零部件和废旧轮胎全部回收外卖;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污抹布和废水处理设备收集的废油暂存在厂区的危废间内,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维修设备运转、钣金撞击和汽车举升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源强约为85~90dB(A)。 经预测可知,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林 13840262288 环评单位:高工 024-228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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