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亿利工业园区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704m2。建设内容包括:进厂危险废物取样、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储存库管理系统、运输监管系统、预处理系统、终端处置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电力系统、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讯及管理系统等。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167t/d,工作时间按300d计算,年处理危险废物50000t。本项目需总投资6217.97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回转窑焚烧危废窑尾排放的废气,系统输送、贮存、预处理、处置等工序产生的废气。 2、项目主要设备产生的噪声 3、生活垃圾和吸附暂存区车间臭气的废活性炭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焚烧烟气处置机理 由于水泥窑的热容,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烟尘、NOx、CO等因子较没有焚烧废物前几乎没有变化,同时也不会改变原工程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由于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重金属在水泥窑的主要去向分为两部分,一是固化在水泥熟料中;二是进入烟气中,其中烟气中的重金属一部分通过除尘器的分离进入飞灰中,一部分随烟气排入大气中。经类比分析窑尾烟气排放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的限值要求。 2、本工程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厂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亿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车辆清洗水和容器清洗水,该废水全部由送窑内处置。 3、项目新增的设备较少,主要的产噪设备为固态、半固态预处理SMP系统的破碎机,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拟建工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废活性炭,全部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后,对环境影响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可达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评价单位联系。 六、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鹊 联系电话:0477-5292878 单位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亿利工业园区 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 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44817331 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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