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糠醛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糠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性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糠醛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于1998年开始筹备建厂,至2015年投产,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公主岭市莲花山乡刘家炉村,主要从事糠醛的生产,设计产能为3500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污染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已经建成,因此目前已不存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水;大气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气、锅炉烟气;固体废物主要有醛渣、炉渣、醛泥和生活垃圾等;噪声源主要有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蒸馏废水、精馏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设备清洗水和生活废水等,目前实际运行过程中蒸馏废水、精馏废水、设备清洗水等全部收集于废水池中,送蒸发器蒸发后产生二次蒸汽用于水解工序。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的是软水,因此生产过程中定期补充不排放。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旱厕中定期清运做农肥。整个糠醛项目没有废水进入水体。 2、废气 现有工程废气包括烧渣锅炉烟气、糠醛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渣气、水解废气、精馏过程的不凝气以及全厂废水收集池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锅炉烟气采用二级旋风+湿法脱硫系统,治理后经现有烟囱排放。生产废气采用密闭方式,减少废气排放,玉米芯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设置集尘罩收集后,送至密闭沉降室沉降,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糠醛废渣、过滤滤渣送锅炉房燃烧,醛泥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处理,锅炉灰渣作为肥料还田,脱硫副产物可出售。 建设单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邓喜文 地址:公主岭市莲花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公主岭市莲花山乡刘家炉村 环评单位: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514342090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项目对环境有哪些污染;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委托单位: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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