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龙滚镇牛路头村板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万宁永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万宁市龙滚镇牛路头村板岩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万宁市龙滚镇牛路头村板岩矿项目 万宁市龙滚镇牛路头村板岩矿项目位于万宁市龙滚镇。开采规模29.3万m3/a,矿区分V1、V2两个矿体,面积一共约0.17km2,V1矿最低开采标高+20m,V2最低海拔标高+25m。矿山服务年限4年,矿种为页岩矿。项目职工定员为22人,矿山年工作天数为300天,采用一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万宁永宝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8762229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 电话:13876094106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等。 征询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公众参与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万宁永宝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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