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庙前镇连杭环保砖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09月14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城县庙前镇连杭环保砖厂项目 (2)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镇芷溪村隘门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年产2000万块(标砖)空心砖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城县庙前镇连杭环保砖厂 联系人:杨能鑫 联系电话:13507516463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2号御景商务中心1#205 联系方式:0591-87751137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水:①除尘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四格)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场地喷洒用水自然蒸发。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沉淀池,用于林地浇灌。③雨水:场地内雨水集中至雨水沉淀池,澄清后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2、废气:①原料堆场扬尘呈无组织排放,采取定期对原料堆场进行喷雾洒水以降低扬尘;②车辆尾气及装卸扬尘:在车间上方装洒水喷头,进行洒水抑尘,防止因地面粉尘引起的二次扬尘。原料堆场紧邻生产区,减少运输距离,防止运输扬尘;③破碎、搅拌中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破碎过程中,采用湿式破碎,且在生产区定时洒水降尘;④烘干及烧结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管道送入湿式脱硫除尘设备(加石灰和片碱)进行脱硫除尘处理后,再由15m的排气筒排放。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及有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验收检测执行标准,即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3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通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生产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通过距离衰减达到降噪效果。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在验收检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8-59.6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 4、项目产生的固废:①生产固废:废坯和烧结后的废品,作为添加料全部回收用于再生产;沉淀渣的产生量较少,年度检修时清理晾干后作为添加料回用于再生产。②设备年度检修及维修会产生废机油约0.1t/a,回用于窑车轴承作为润滑油使用。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如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上,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厂区内专门设置了存放废机油的贮存间,危废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牌,并且建立台账记录废机油的使用量以及去向。危险废物贮存时做好“防腐、防渗、防流失”措施,地面及墙壁均采用环氧树脂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标准进行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做好“防风雨、防盗、防渗漏”,并设置导流槽、围堰。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连城县庙前镇连杭环保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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