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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废机油生产基础 油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9月13日,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废机油生产基础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恒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环保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了验收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环保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组讨论形成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老营村三社,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26.348195,北纬41.861422。项目厂界东侧5m为平房及农田,厂界西侧及北侧为耕地(旱田),厂界南侧隔乡道为耕地(旱田);成套生产设备置于室外,其中加热炉设置了封闭操作间,室外生产单元四周设置了围栏及围堰,地面做了水泥硬化防渗处理;厂区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办公用房、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水泵房、门卫、消防水池、事故油收集池。验收一套年处理0.2万吨废机油的再生利用设施及其配套系统。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50,其中环保投资20,占总投资5.71。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废水包括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排水用于绿化或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另有少量工艺分离废水,此项含油废水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拟将含油废水存于10m3的贮罐,暂存于仓库内,仓库内设置一个单独的危险废物存放间,地面做防渗,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运走处理;本项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加热炉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凝气以及阀门和储罐等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异味。 加热炉采用生物油为燃料,产生的烟气采用高度为12m高的烟囱直接排放。经监测:熔化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最大浓度分别为14.3mg/m3、89mg/m3、195mg/m3,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当原料废油被加热后,会产生大量常温压不能液化的气体,主要是烷烃类易燃气体。首先使其通过第一道安全装置水封,然后使其通过第二道安全装置燃气喷嘴,作为锅炉房燃料烧掉,燃烧产物主要为CO2和水蒸气,经过12m高锅炉房烟囱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储运自然损耗中主要是储罐蒸发为主,储罐大、小呼吸损失占自然损耗的85~90%。其次是装卸作业损耗,蒸发损耗排入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贮存的各物料。外购的液态原料主要采用汽车槽车运输,在装卸站台,用泵经卸料臂抽至储罐中储存。在装卸过程,物质不可避免的挥发至环境空气中。本项目原料废油贮存方式为室内卧罐,产品油储罐为地埋式,整套生产装置为密闭流程,防治非甲烷总烃逸散。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水泵、风机以及生产设备等,噪声值在65-8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经吉林省恒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 1、噪声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夜间最大值分别为45.3dB(A)、39.1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2、熔化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最大浓度分别为14.3mg/m3、89mg/m3、195mg/m3,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四、结论 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工程验收项目内容无重大变更,目前,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废机油生产基础油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9月17日-10月17日 举报电话:12369 公示地点: 白山市瑞泰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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