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吉林大学)、监测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和邀请的3名有关环境工程等专业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验收工作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环保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组讨论形成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梅河口市杏岭乡兴起村,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25°45′14″,北纬42°29′22″。厂区西、南侧均为村路,隔村路为居民区;东、北侧均为居民区。项目占地面积为420m2,建筑面积为56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棚、办公室、冷库及车库等。劳动定员6人,每天1班,每班5小时,年工作日180天。项目总投资5.5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占总投资的18%。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为:生产车间、原料堆棚、办公室、冷库及车库等;1条年产42.5t玉米馇条生产线。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符合验收监测要求。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防渗储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不外排;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搅拌机、馇条机及包装机等设备,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杏岭乡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包装废物进行回收外卖给废品收废站。
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经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 1、噪声及振动监测结果:经监测,该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值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厂界振动昼间、夜间最大值均能够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Z振级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污染物排放总量:经踏查,该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 四、结论 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工程验收项目内容无重大变更,目前,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7日 举报电话:13944579942
梅河口市杏岭乡沃池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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