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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重庆市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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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237396868 于 2018-9-18 21:52 编辑

重庆市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重庆市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查前需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告,以便了解公众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规划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位于板桥工业园新南部拓展区范围内,规划范围北接荣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临李子沟,东面抵桃子园,南至彭家房子。规划面积0.73km2。
规划区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产业。规划至2024年实现工业产业产值150亿元。
二、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区为未开发区域,以灌木、人工植被为主,未发现受保护物种和特有物种,也未见野生动物栖息地。规划区范围内不涉及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区域。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范围内3个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位的PM2.5、PM10、SO2、NO2、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HCl、硫酸雾、NH3、硫化氢、甲醛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池水河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地下水现状监测点,现状监测值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土壤现状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声环境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声环境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总体而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体仍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三、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规划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但是由于规划的不确定性,在具体项目阶段,从原辅材料、生产技术与装备、生产工艺等方面仍需严格按照当前产业政策执行,大力支持鼓励类的项目,严格把关限制类的项目,严禁淘汰类的项目。
(2)规划规模合理性
经分析,规划区人口、土地、能源、资源以及水和大气环境容量均能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环境合理。
(3)规划产业结构及布局合理性
重庆市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规划有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产业,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影响较小,规划产业结构合理。
根据规划,装备制造产业主要布置在规划区西北侧,其余地块布置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区北侧工业用地与荣昌国家高新区生态农牧业产业用地之间有生态绿地或道路相隔,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规划布局是合理的。
四、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环境影响分析
① 环境空气
规划实施后规划的机械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塑料制品等项目产生的SO2、NO2、烟(粉)尘、苯系物、非甲烷总烃、HCl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② 地表水
规划区排放的COD和氨氮浓度贡献值均较低,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环境现状背景值后也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当事故排放即排放的污水处理效果为0时,COD和氨氮浓度均未超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总之,规划区废水对池水河水质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其水域功能。
③ 固体废物
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 噪声
规划实施主要噪声源为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在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噪声级一般低于65dB(A),类比同类型工业园区,企业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交通噪声主要对临街第一排建筑和主干道旁建筑影响较大,在采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交通噪声影响将会进一步降低。
⑤ 地下水
规划实施后污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遇雨产生的淋溶水等可能会对浅层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一定的防渗、防漏等措施的前提下,预计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⑥生态
规划实施会造成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对评价区自然体系产生影响,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业用地的消失,将对本地区自然体系生产力和景观结构都造成较大影响。但由于本地区自然体系所受人为强力影响的特殊性,将自然生态系统转变为城市人工生态系统,景观结构也从自然景观转变为人工景观。
⑦环境风险
规划区建成后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生产系统风险、储运过程风险和环保设施风险。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布局、采取防渗措施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风险事故的发生。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
严格落实清洁能源计划,鼓励各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电等)。园区内禁止燃煤。工艺废气通过高空排放。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根据建设项目环评结果设置大气环境保护距离,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控规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并满足环评要求。
② 地表水环境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邻近水体,规划区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通过污废水管网排入新建的园区污水处理厂;电子信息产业中涉及印刷电路板电镀的废水应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其余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池水河再进入赖溪河。
③ 地下水环境
完善规划区内供水设施、限制对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建立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系统;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加强管理,禁止企业“偷排漏排”,禁止将污水直接灌入土壤之中。
④ 噪声
为了避免工业噪声对居住区的影响,应限制高噪声企业的入驻;各入区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技术成熟、可靠的噪声控制措施;同时还应加强企业合理布局,加强规划区绿化。
在主干道的4a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应优先规划用于绿化,不宜规划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与主干道相临时,设计时应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同时应考虑较完善的降噪措施,以保证噪声不扰民。
⑤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最终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入区企业应按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先进的、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工艺,从源头、生产流程上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各企业应加大对固体废物的回收与综合利用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妥善处置;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应严格按I、II类分类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印刷电路板生产过程产生危险废物,为便于管理,园区应考虑统一建设危险废物预处理场,预处理后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园区内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清单(环保部2013年公告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和转运,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施联单制管理,严防“二次”污染,厂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⑥生态环境
搞好水土保持工作;严格禁止将规划绿地挪作他用;注意“乔-灌-草”相结合,按照该地区植被正向演替的规律选择先锋物种和过渡物种,优先采用本土物种,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物量。
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规划区企业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和设备以及行之有效的“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措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危险品运输设备、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区内企业应减少危险品的储存量。
⑧生态空间管制、总量控制及环境准入
1)生态空间管制
本次评价从生态空间管制的角度,建议规划区北侧工业用地与荣昌国家高新区生态农牧业产业用地之间留出一定的缓冲带、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
2)总量控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和改善目标,结合目前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环境准入
在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手册》(2018年版)等基础上,从保护规划区涉及的各环境保护目标角度出发,对规划区引进的工业项目提出如下环境准入:
A.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规划区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环境相容性要求。优先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有利于促进区域资源深度转化和综合利用、有利于延伸产业链、促进规划区主导产业规模配置和壮大的产业项目。
B.入区项目必须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年修订)、《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手册》(2018年版)等文件的准入条件。
C.引入的工业企业应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优化布局、落实防护距离和污染防治措施。
D.新建工业项目产出强度不得低于100亿元/平方公里。
E.禁止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以及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F.禁止“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项目,以及技术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
G.区内企业应加强废水回用,减少用水、减少废水排放,入园印刷电路板企业废水回用率应达到50%以上。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规划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修订)、《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庆市荣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重庆市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2013年修改),与重庆市相关政策相协调。规划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规划区及周边地区供水、供电、排水、交通设施以及其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改善区内及周边居民的居住生活及就业条件,对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本次规划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对区域水资源等资源要素和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等环境产生影响,针对这些环境影响,本次评价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影响减缓措施,以及项目入区条件和和环境管理建议。
本次评价认为,通过落实规划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方案和建议,规划对环境的各种负面影响可以得到减缓,从而从源头上协调规划实施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建设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六、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您需要对“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南部拓展区代管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重庆市荣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5334523439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580430067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为主。
八、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打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园区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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