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katerChan 于 2018-9-19 18:23 编辑
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 莒县小店镇吕家崮西北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莒县小店镇吕家崮西北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已委托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莒县小店镇吕家崮西北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日照市莒县小店镇。 项目概况:矿区总面积:0.0489km2,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标高+273~+176m。生产建筑用花岗岩矿石38万m3/a,矿山服务年限5.32a(不含基建期,基建期0.5a)。矿山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开采,采矿工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铲装——运输。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设计台阶高度为15m,最终边坡角≤56°,终了台阶坡面角70°,安全平台宽度4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凿岩钻孔作业、爆破、装卸、运输和表土堆场产生的粉尘,以及少量的爆破废气。通过采用湿式凿岩、洒水降尘、加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围村庄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爆破噪声和运输噪声,采场距离村庄较远,经采取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通过控制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等措施可减小运输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为露天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挖损和压占。项目实施减少了植被的数量和生物量,影响了区域内植被生长环境,随着开采区工程的结束,及时的进行植被恢复、重建工作,可将影响减缓到最低程度。项目建设不会使矿区野生动物物种数发生变化,其种群数量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随着矿山的生产,会造成矿区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强度提高。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边生产、边复垦,对临时堆土场等辅助场地采取防护措施等,可避免水土流失的加剧。运营期结束后,通过对采空填实和覆土,将采区和工业场地复垦成农田等,可将生态影响恢复到开采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各产污环节采取的措施如下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等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恢复治理,减轻生态 影响 |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采取完善、具体可行的污染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对外界的环境影响比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容量范围内。本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等各项规划,符合环保政策。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是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报告书简本(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进行补充说明。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莒县小店镇吕家崮西村北山,隶属小店镇所辖。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与拟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将采取公告于相关村庄和本单位公告栏的方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