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确保公众对环境保护措施的知情权,了解公众对该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宁远县舜裕采石场为了满足市场需要,拟投资500万元在宁远县禾亭镇石龙观村新建年开采灰岩28万吨、方解石2万吨建设项目。项目矿山开采矿种为灰岩及方解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28万t建筑用灰岩、2万t方解石/年,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 二、项目营运期污染源 废气:爆破产生炮烟,凿钻孔、破碎、输送、筛分、采装等过程产生粉尘,产品堆场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装载机械工作时会产生汽车尾气、燃油废气和食堂油烟。 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噪声: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爆破等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剥离表土及废土石、沉砂池沉砂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项目运营后,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生活废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可作农肥。矿坑积水、排土场淋溶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主要用作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可于低洼处自然排放;项目主要大气环境影响来自于爆破、运输、装卸、破碎、筛分、输送和产品运输等处产生的扬尘和粉尘。项目拟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降低扬尘产生,对采石场、运输、装卸过程的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破碎区将破碎、筛分设备设置于封闭的车间内,并在在筛分机进料口、破碎机进料口设置洒水喷头(喷淋装置),以减少粉尘的扩散。砂石堆场采用顶部加盖,四周钢结构半密封,碎石堆场四周修建不低于堆高的挡墙,采用防尘网对堆场进行遮盖,并在堆场内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喷嘴,定期洒水,保持沙堆表层湿润度。排土场边界设置1m高的挡墙并采取防尘密目网遮盖措施,定期洒水。项目汽车尾气及机械废气产生量较小,且经大气稀释、扩散以及周边植物吸收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的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排放的餐饮油烟经大气扩散和植物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项目通过对来往车辆加强管理、绿化等;生产使用的机械设备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加强机械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可做到达到排放。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村垃圾堆放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及废石用于矿坑回填;生产及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定时清理后综合利用。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四、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工程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范围: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请在公告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远县舜裕采石场 联系人及电话:唐开兴 联系电话:1837462468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联系电话:0371-55318086 公示单位:宁远县舜裕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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