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3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卫生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莱西市姜山镇泰莱东路1号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医用胶带、退热贴、纱布块、医用棉球、疤痕贴、口罩、棉签、医用棉片。项目主要包括年产1000万平米医用胶带生产线3条,年产1亿片退热贴生产线2条,年产2亿片纱布块生产线2条,年产20吨医用棉球生产线3条,年产1000万片疤痕贴生产线2条,年产3亿个口罩生产线8条,年产4亿支棉签生产线10条,年产5亿片医用棉片生产线10条。本项目使用厂区已建成4#车间作为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4100m2,建筑面积为4100m2。项目新建一座2F餐厅,占地面积748 m2,建筑面积为1496m2。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政策及规划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使用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项目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选址符合莱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声环境: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总体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五沽河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车间使用已建成车间进行项目生产,生产车间施工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噪声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扩建项目土建施工主要为食堂建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姜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物料装卸及运输车辆扬尘,设立车辆硬化运输便道的条件下,减少施工扬尘产生;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场地堆放或填埋,施工中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软化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7314t/a。纯水制备产生的软化废水污染物较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姜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姜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姜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姜山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熔胶工序热熔胶熔化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灭菌器产生消毒尾气,车间异味及食堂油烟。热熔胶熔化废气臭气浓度小于 3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排放浓度限值;热熔胶熔化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消毒尾气经水吸收罐处理后达标排放,环氧乙烷车间最大排放浓度为0.5mg/m3,小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大于90%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高于楼顶1.5m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0.8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中型标准要求。 根据预测,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空气的贡献值均较小。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分切机、空压机、复卷机等设备噪声,项目运营后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部,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环氧乙烷吸收废液、废活性炭。下脚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处置;餐厨垃圾作为饲料外售给养殖户综合利用;环氧乙烷吸收废液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密封后暂存在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所用的化学品中危险物质主要为环氧乙烷,本项目厂区环氧乙烷最大储存量为0.5t,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风险管理及减缓风险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各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强化、完善应急预案之后,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总 联系电话:150642496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65970912 电子邮件:18765970912@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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