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和简介 名称: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批)项目 简介:为恢复河道正常功能,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拟进行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批),本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对南运河进行清淤疏浚。本项目占地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占地类型为河道岸边道路用地。河道清淤至河底工程设计高程,不改变河道原有宽度和深度。工程设计清淤总量为39387m3。 工程选取排干清淤-水力冲挖清淤方式,将河道内的河水排干后,由泥泵管道输送,将泥浆输送至岸上淤泥运输车中。清淤后的河道底泥采用土工管袋技术,将泥浆泵入高强度土工织物制成的管袋中,外运作为填埋场覆盖土、路基土、河道护坡等。清淤工程底泥处置依托2016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底泥脱水减容场地进行淤泥脱水。 工程总投资700万元,计划于2018年11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完工。 二、 开发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87513935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天津东方绿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22-83715591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您生活地区目前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介绍,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3)您认为本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拟采取措施是否可行 (5)本项目对您的生活有哪些方面的影响 (6)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书面材料、信箱等方式向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或环评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