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包装桶等废弃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环评内容进行二次公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四路与支三路东南角建设3万吨/年包装桶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亩,建筑物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项目主要设备为破碎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 二、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有机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是废包装桶等原料暂存、清扫、抽残、清洗、破碎、蒸馏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及甲苯),废漆渣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及甲苯),及模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各工序有机废气经有组织收集,经1套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P1排气筒)。采取以上措施后,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相关标准要求。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设置1台1t/h燃气锅炉用于项目废漆渣烘干工序,本项目天然气燃烧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NOx的排放量。锅炉废气经根不低于11m排气筒排放(P3排气筒),废气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③粉尘 本项目粉尘主要是废包装桶、废汽车滤清器等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漆渣破碎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井盖、雨水篦子、植草盆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粉尘。 其中废包装桶、废汽车滤清器等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P1排气筒);漆渣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井盖、雨水篦子、植草盆配料、投料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P2排气筒)。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及甲苯)及粉尘。 根据工程预测可知,各无组织废气在厂界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小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配料、投料收集的粉尘,研磨工序收集的粉尘,其中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配料、投料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漆渣破碎研磨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残液、蒸馏残渣、破碎过程产生的残渣、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漆渣研磨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滤芯、废漆渣烘干废气冷凝废液、废催化剂等,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生产线、漆渣破碎研磨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一系列隔声减震措施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营运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营运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四路与支三路东南角 联系人:刘振冲 联系电话:13083801999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乙级2561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093279065 邮箱:hnyqyy@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 河南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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