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0吨固体聚合氯化铝及其它絮凝剂产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35号 2015年)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固体聚合氯化铝及其它絮凝剂产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鞍山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鞍山海量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内),项目用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2°19′36.42″,北纬41°22′2.06″,租赁鞍山海量钛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一栋及部分工业用地(空地),总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8000m2。一期工程建成后,可生产聚合氯化铝(液体)10000t/a,聚合硫酸铁(液体)10000t/a,三氯化铁(液体,即聚合氯化铁PFC)5000t/a。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①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②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③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①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 ②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③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④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4、建设单位:鞍山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998328337 联系人:周总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区域的环境现状、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日常的生活、对身体健康、对生态环境、对空气环境、对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对声环境的影响,对项目的建设是否有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打电话以及现场填写表格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 鞍山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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