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二)项目简介 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位于藤县县城西约40Km,行政区域属天平镇罗平村管辖。矿山开采矿种为石英岩,矿区面积:0.054km2,开采标高:+167.2~+110m,生产规模由10万t/a提高至20万t/a,开采方案为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产品为石英砂。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现场调查、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主要事项如下: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请您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总,1300598889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当地公众还可以在发放调查表时对工程建设和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 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